Article 12

Repealed

申请使用海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以下有关资料:

(一)拟使用海域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的说明和平面布置图;

(二)申请者资信证明、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三)项目投资计划;

(四)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审查或批准的使用项目,海域使用者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单位的审查意见或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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