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进入城镇的车辆,应当保持清洁,并按照限定时速、交通标志、标线规范行驶或者停放。

铁轮车、履带车等特种车辆需要通过城镇道路,应当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保护措施,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造成路面及设施损坏的,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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