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下列内容核定重点用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

(一)用水计划申请;

(二)行业用水定额;

(三)本行政区域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用水计划;

(四)用水户本年度生产、经营、服务总量以及下年度生产、经营、服务预计增减量;

(五)国家产业政策。

尚未制定行业用水定额的,依据前款第一、三、四、五项内容和该重点用水户上年度实际用水量或者设计用水量,核定年度用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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