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发包方向承包方收取承包款项的时间,分别按下列三种情况确定:

(一)对实行平均承包耕地等生产资料的,必须在一个生产周期结束之后;

(二)将平均承包的生产资料转移给第三者承包的,可以在一个生产周期结束之前;

(三)承包非平均承包的生产资料的,要在一个生产周期结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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