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停车场管理单位未履行职责的,由市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