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免收停车费:

(一)在市公安机关车辆停放管理机构划定的免费停车泊位停车的;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辆需要在停车场内停放的;

(三)机动车在计时性收费停车场内停留不足15分钟的。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