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禁止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二)从事农牧业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