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Repealed

为了规范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