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前郭尔罗斯镇、其他镇、乡和村庄的建成区;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农林牧渔场、工矿区、旅游风景区的规划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适用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