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鼓励各单位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行业、文明服务品牌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