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并有权对浪费水资源或者破坏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和举报。

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报刊等公共媒体应当开展水情和节水公益宣传,传播先进节水技术和居民节水常识,推动全民节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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