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候选人在公司工会负责人和其他职工中推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