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开发区的土地开发和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兴建,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国内外投资者成片开发;

(二)国内外投资者与开发区合资或合作兴建;

(三)开发区与湛江市有关部门共同兴建;

(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