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申请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表;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四)按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原有土地权属证件不全或依据不足的,应提交权利来源和权属演变的书面报告、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基层人民政府证明材料或法律责任的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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