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科技部门负责农业科技投资的下列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编制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用中用于农业部分的计划;

(二)会同农业、林业、畜牧、水务、气象等部门审批财政投入的重要农业科技投资项目;

(三)监督检查技术研究与开发费用中用于农业科技投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