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的多元化。

省人民政府应当从科学技术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