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禁止以任何方式进行传销活动。

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

违反本条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Local Regulations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