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Amended

城市市区限制饲养犬、猫等宠物。限制饲养宠物的具体种类和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禁止在城市市区从事犬、猫等宠物经营性养殖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