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被督导单位应当配合教育督导机构开展督导工作。对教育督导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改进情况书面报告教育督导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