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条例Article 7Amended自治县人民政府水务主管部门是南勐河流域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南勐河流域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三)审查、评估南勐河流域保护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四)制定水量调度、分配方案;(五)制定保护管理措施。Local Regulations ·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