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Repealed

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以及公用设施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和汽车库(位)占用的土地不分割,其使用权由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分别在业主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注记。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