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景区土地和建筑物的利用和开发建设应当符合景区规划。

在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依法经景区管理机构审核或者征求景区管理机构意见,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景区内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资产登记工作,按照规定申办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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