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自治州、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卫生计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水功能区的水质状况进行监测,发现水质未达到要求的,应当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采取措施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