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4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Article 43Amended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整理、审议意见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的程序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应当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