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Chapter 2 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Article 20Amended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主要审议下列内容:(一)报告机关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二)报告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三)报告的客观真实性;(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五)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措施。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