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社会科学普及组织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者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坚持科学态度,依法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二)传播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社会科学知识,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推广社会科学普及研究成果;

(三)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社会科学文化素质,增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能力;

(四)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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