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自治县内16周岁至60周岁的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义务植树5株。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城镇居民,由绿化委员会收取绿化费。

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应当营造示范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绿化。鼓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进行庭院绿化,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

每年6月为自治县植树月。

Local Regulations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