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下列规定的,由区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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