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回民殡葬服务机构应当为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员遗体的运送、防腐、冷藏、安葬,以及按民族习俗举行的殡葬仪式等事项提供服务,并公开经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回民殡葬服务机构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一)违背回族等少数民族速葬、简葬习俗,干涉死者亲属自主选择殡葬服务项目、标准;

(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三)办理非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员遗体的殡葬事务;

(四)在回民墓区埋葬非回族等少数民族人员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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