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

驯养繁殖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个人和组织,应当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驯养。

申请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应当向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来源合法的野生动物种源;

(二)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三)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四)有足够的饲料来源。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