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华侨投资条例Article 7In force华侨投资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范围进行投资。华侨投资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出资。华侨投资者在本省可以依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法律许可的其他经济组织。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