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国防教育办事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国防教育规划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负责国防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内国防教育师资培训;

(四)组织国防教育理论研究活动,总结推广开展国防教育的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五)办理本级国防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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