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Repealed

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

(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教育、医疗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房地产;

(三)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

(四)被依法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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