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各级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