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Amended核发排水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排水规划的要求;
(二)排入公共排水设施的水质符合国家、行业和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三)已按照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管网和预处理设施;
(四)已按照规定设置可供采样、监测流量的监测井及流量计、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等监测装置,并具备相应的水质、水量检测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