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Repealed

违禁、非法书报刊的鉴定,由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组成专门组织,确定专人进行。

省外出版单位正式出版的书报刊,由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初步审查鉴定意见,通报出版单位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报送新闻出版署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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