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热户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一)非分户循环供热的居民用户;

(二)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热户用热安全和居民共有供热设施运行安全的。

Local Regulations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