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围圈、填埋、堵截风景区水体、水面。依据风景区规划,因景观建设确需利用水体、水面的,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听证、论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