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其他有关部门会商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公布,但国家审核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