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水库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宾馆、饭店、酒店、度假村、疗养院或者进行房地产开发。

正常蓄水位边线距离校核洪水位边线不足一百米的,正常蓄水位边线向外一百米内禁止建设宾馆、饭店、酒店、度假村、疗养院或者进行房地产开发。

在前两款规定区域外进行房地产开发等建设活动的,应当预留进入水库管理范围的公共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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