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制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方案,提供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开展病媒生物密度和抗药性监测,并对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价。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定期将病媒生物监测和预防控制效果评价结果报送同级爱卫办。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