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申请非煤矿山项目核准,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核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项目申请报告;

(三)矿产资源管理、规划选址、项目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生产预评价等方面的批复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