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整改建议。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