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见义勇为致残人员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见义勇为致残人员不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抚恤;非本市户籍人员由发生地的区公安机关负责联系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评定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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