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捐献人身故后,捐献执行人应当及时通知接受单位,协助办理捐献有关事项。

捐献执行人因故不能执行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通知接受单位。

捐献人因突发意外导致身故,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逝者是捐献人的,应当及时通知红十字会或者捐献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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