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Repealed

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本市环境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落实。

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全市环境教育计划,明确重点教育内容。

各区县、各系统应当按照全市环境教育计划,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情况,制定环境教育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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