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2

Amended

鼓励建设单位或者其他投资人在住宅小区规划条件允许,并经业主大会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建设、经营车库和立体停车设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

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经营车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容积率的认定等方面给予优惠。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