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和规定的注册资本要求;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作业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

(三)配备分类收集功能的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具有防臭味扩散、防抛洒、防滴漏功能的专用运输车辆;

(四)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