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饶平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用于黄冈河流域污染源整治、生态保护、水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生态保护补偿、水质保护科研等工作,每年向社会公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饶平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