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二级保护区包括镜湖周边、楞严寺、白衣庵、负氧离子富集区。

除在三级保护区内禁止的行为外,二级保护区内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燃放烟花爆竹;

(二)烧烤、自带炊具煮食;

(三)销售投食喂鱼的饵料、销售用于放生的动物;

(四)非工作需要的机动车辆驶入环湖路。

Local Regulations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8, 2019